| 根据东港市海上四海认证鱼竿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经审核取得出海通行证的捕鱼船只出海时间为明天(9月1月)中午12:00以后。 在此之前严禁任何船只私自出海。 2.所有经审核取得通行证的船只在出海之前,必须持出海通行证向船只所在港口的港口工作专班签字报备,报备完毕后方可于12:00后出海。 若没有经过报备,私自出海的船只,将视为违规出海,海上执法组将实施联合管控对问题船只扣押回港,陆上执法组将严厉追究船主和船长责任。 3.对于因证件不全等原因没有取得出海通行证的船只,要主动配合渔政及港口工作专班对船只张贴封条,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其中,对私自涂改船号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给予涉事人员治安拘留。 4.对于没有取得出海通行证或者取得出海通行证后私自提前出海的船只,将坚决实施最严厉的打击,列入渔船管控黑名单,采取顶格处罚,直接追究相应船主和船长责任。 东港市海上四海认证鱼竿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