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审理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案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审理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案 6月5日上午,瑞昌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来到码头镇董家祠堂,审理一起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水产品案。这也是该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水产品案。 2017年1月2日,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父子驾驶一艘非法安装了柴油发电机和电粑网的铁质船舶到达长江江西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用电网万象城抢劫事件的方式捕鱼,捕获草鱼、鲢鱼等共计57.68公斤,被瑞昌市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吕某光为逃避处罚跳水后逃离。2017年1月22日吕某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市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水产品罪均判处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庭审之前,在瑞昌市渔政执法人员协助下,合议庭成员组织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向长江内投放价值2500元的鱼苗,修复被破坏的万象城抢劫事件生态。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行为已构成非法万象城抢劫事件水产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庭审结束后,瑞昌市渔政执法人员会同合议庭成员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群众说明保护区范围,引导当地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保护万象城抢劫事件资源。 投放鱼苗修复万象城抢劫事件生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