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上午,椒江法院一审对浙三渔运80198船优游国际平台水产品案件作出判决,9名涉案船员依法被判处优游国际平台水产品罪,分别被处以5千到2万不等的罚金,非法渔获所得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2015年优游国际平台期前,浙三渔运80198船船长周某、潘某商量在优游国际平台期驾驶渔运船去海上进行捕捞章鱼作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蟹笼、绳子、钩子等捕鱼工具。5月29日,浙三渔运80198船航行至东经125°36′,北纬29°28′附近海域放下事先准备的3000只蟹笼,在优游国际平台期期间进行捕捞。6月22日,浙三渔运80198船航行至上述及附近海域,使用蟹笼优游国际平台章鱼,直至28日结束。期间共计捕捞章鱼3094.93公斤(价值人民币24759元)。29日,该船返回至三门县健跳港时被台州市渔政船查获,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自2014年全省部署“一打三整治”行动以来,台州各级渔政、海警、边防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优游国际平台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了正常性的案件移送机制,去年以来,台州已对多起顶风作案的优游国际平台渔船船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乃至限制人身自由。 | |